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解决了高校在校生生育的孩子的落户问题。这是继“允许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政策实施后,我省首次出台政策对其所育子女户籍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该政策还规定,从明年起,省内大学生上大学不再迁户口。   

以往,如果被高校录取,学生可选择是否把户口迁到学校。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省内高校省内生源的学生将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如果是省外学生或者省外高校、中职学校录取我省学生,涉及到户籍迁移问题的,入学时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于那些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学校会帮统一造册办理暂住户口登记,不过学生不需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