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 2015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1 8 日— 1 18 日期间,我校党委下辖 11 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开展 2015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我校党委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各党支部按照学习动员、民主评议、支委会审议、支部大会表决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主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工作表现、组织纪律、道德行为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支部参评率为 100% ,党员参评率为 96.8% ;经自评和互评,评定优秀党员 28 名,优秀率为 20.1% ,合格党员 111 名;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档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