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
年,福建省关于奖励民办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成效的评选中,我校汽车类获得第
3
名的好成绩,获得了
30
万奖励资金,文科类旅游大类获得第
8
名的成绩,获得
10
万元奖励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办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
2012
〕
54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闽教高〔
2012
〕
74
号),决定对
2012-2013
年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中取得较好成效的民办高职院校专业进行奖励。
我校工科类—汽车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在
12
所参评院校中,排名第
3
,获得了
30
万的奖励资金,文科类—旅游大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在
26
所参评院校中,排名第
8
,获得了
10
万元的奖励资金。
此次奖励对象为居全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前三分之一的民办高职院校专业,奖励标准设为工科类与文科类两种,工科类奖励资金为
30
万元,文科类为
10
万元。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该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