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项目教学专项检查通知
作者:质量评估处管理员   来源:质量评估处  时间:2022-12-14 08:5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训)教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质量评估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专项检查,现对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12月5日-11日

2.学校抽查时间:12月14日-15日

3.学校抽查教学单位顺序及时间安排届时通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范围: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专业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以及开设课程中所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并且在12月10日之前已完成的。

2.检查内容: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及开设课程中实验、实训项目所对应的大纲、实验实训教材或指导书、教案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备;实验实训教学进度完成情况;实验实训报告书写完成情况及教师批阅成绩赋分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素养教育开展情况及实验实训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附件1所列本科专业实验实训项目,根据检查内容,本着“谁授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承担实验实训项目教师进行逐项自查,并由教学单位汇总自查结果,于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质量评估处邮箱:eco@qvtu.edu.cn。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各项实验实训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明确存放地点、专人负责,确保每个实验实训项目材料完整、规范、条理清晰。

3.质量评估处将组织人员根据各单位提交的附件1内容随机抽查实验实训项目,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训项目自查情况统计(本科专业)

   2.实验实训项目抽查表

质量评估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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