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理工团〔2019〕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团学组织校内宣传海报条幅张贴的通知
各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联合会:
校内宣传栏、条幅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美化校园育人环境,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内宣传阵地,结合《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校内宣传栏、条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校园宣传栏中的A-H海报版面(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为版面)由校团委协助品牌传播部进行规划、分配,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品牌传播部。
2.宣传栏版面所宣传的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制作精美,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鼓励原创,立足正面宣传、突出主旋律,充分展现活动的内容及其内涵。每场活动宣传海报内容素材要妥善保管、存档。活动海报设计定稿图片以压缩包的形式,文件命名格式为“某某活动海报定稿”报送到校团委邮箱qzlgtw@163.com及品牌
传播部邮箱qzlgdwxcb@163.com。
3.各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联合会的活动海报张贴须提前3天进行申请,设计稿指导老师需要进行审核,在海报下面增设一行,写明“设计人:某某某(年级班级) 指导老师:某某某”,务必做好维护和清洁版面的工作,保证版面整洁美观,禁止在宣传栏上乱粘贴,宣传栏橱窗。
海报申请张贴流程:下载申请表→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并且加盖部门公章→品牌传播部审批→登记备案→悬挂张贴→期满后1-2日内拆除。
4.各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联合会校内外宣传海报不得涉及展销、促销等任何商业宣传内容,各班级及学生各社团、协会、个人不得用经营性商家名义,在学校公共场所及建筑物设计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条幅。
5.宣传条幅的语言文字应当字体工整,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所有宣传条幅必须有负责单位的落款。除党建类活动,宣传条幅原则上不得使用红色条幅(室内室外均不可),特殊情况请报校团委办公室。
6.宣传条幅在悬挂期间,负责组织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标语出现破旧不整或不安全情况的,负责的组织应当及时更换、维修。宣传条幅在申请悬挂时间结束后1-2天,应安排人员及时拆除。
7.条幅申请悬挂流程:下载申请表→所在单位(校团委)同意并且加盖部门公章→品牌传播部审批→登记备案→悬挂张贴→期满后1-2日拆除。
附:1.校园宣传栏分配情况一览表
2.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本科)户外表条幅户外海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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