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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来源:能源学院    编辑:能源学院   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能源学院文件

泉大能源院2024〕05号  


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合作、创新、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和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个参与单位的优势作用,集聚校内外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区域绿色低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水平科研成果与应用推广,促进科教融汇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泉大科[2024]2号),现推出2025-2026年度开放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应结合所在区域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符合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和学科专业建设需求,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及技术应用性,着力推出体现职业本科高校特色与水准的研究成果。

2.申报课题要围绕《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项目指南》(附件1)的研究方向,拟定符合要求的选题。

3.提供纸质版《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材料采取单位集中邮寄方式,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4年协同创新中心课题”,请发送yaojing@qvtu.edu.cn;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锦兴路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能源学院姚景(联系电话:18242352269)收。

4.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逾期不受理。

5.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30日,课题项目将于2026年12月30日前结题验收。

6.所有课题研究成果第一单位署名为“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基金项目应标注“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及项目编号”。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

3.非本校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校内申请人可以覆盖全校所有学院及校外特聘研究人员。

5.申请人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也可以进行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吸收合作企业、合作高校的人员进入课题组参与申报。

   三、项目管理方式

1.省级科研平台发布课题指南。指南目的在于为申请者提供研究的主要方向,所列研究方向均可开展综合性应用研究或分类研究与跨专业研究。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研究实力、资源优势与发展需求自行拟定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超过25个字,不加副标题。

2.课题立项。协同创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线下评审或网络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由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各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合同。

3.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尽快组织团队启动实验或调研,协同创新中心会根据工作情况对立项课题进行开题、中期评估与跟踪抽查。

4.结题验收。各类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结题。重大、重点课题,最多可延期一年。协同创新中心会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与验收,并为验收通过的课题出具结题证明。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王树立13813698610,wsl@cczu.edu.cn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处处长:

任丽娟13599726684,460804918@qq.com

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秘书:

姚景18242352269,yaojing@qvtu.edu.cn

附件:

1.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开放课题项目指南

2.福建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开放深题申请书

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经费配套及结题要求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能源学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