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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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校性的重大活动。

2、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各系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的情况。

3、负责统筹学校领导值班、各系部值班工作,协调处理突发、重要事件,保障学校整体工作正常运转。

4、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和处理。

二、文秘文书工作

5、负责学校党政公文的收发、保管、传阅、催办工作;负责学校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发、保管、督办工作。

6、负责起草、印发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和党政领导的重要讲话稿等。

7、负责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撰写编印,督促协调会议决议和其他各项事务的贯彻落实。

8、协助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三、党建工作

9、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校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形势政策宣传工作。

10、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11、负责学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2、负责党校日常全面管理,包括党校各类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培训、考核等。

13、组织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和探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与规律,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4、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15、负责学校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档案管理等各项党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学校维稳信息情报收集、维稳情况分析研判、维稳报告撰写和报送工作。

17、负责校党委换届选举中的有关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和管理以及做好院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

18、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计划制定及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校风、学风、教风和师德建设工作。

四、对外工作

19、负责学校的对外联络、对外接待和综合公关工作。

20、负责学校外事工作。

五、综合服务工作

19、负责学校印章的刻制、核发、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

21、负责学校资格年检工作;负责刺桐桥免收费季度检材料报送。

22、负责学校车辆管理与调度工作。

23、负责统筹学校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24、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搜集、统计、撰写及报送工作(高基报表、基建、党内统计、各类文件材料等)。

25、负责党政办网页、党建网、党政办微信公众平台、校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党建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6、负责学校礼品采购和管理。

27、认真做好上级部门、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