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质量评估处   时间:2022-11-17 17:5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教内90号)要求,质量评估处将于第11、12周组织开展本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

一、评学时间

11月17日—11月25日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所有教学班

三、评学教师

本学期所有教学班对应的教师(详见附件1)

四、评学方式

本次教师评学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各评学教师需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学习通”APP查收问卷、填写问卷并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五、评学要求

1.本次调查问卷由10道单选题和1道简答题构成,其中单选题分为三个维度、十个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一道题目。

2.本次评学以教学班为单位,如教师接收到多份问卷,请仔细辨别评价对象,并逐一填写问卷提交。

3.请教师根据教学班学生的实际表现选择最符合真实情况的选项,切勿全部选择相同选项。

4.凡因故无法按时参加本次评学的教师,请及时报备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缓测时间,由教学秘书统一整理名单后上报质量评估处。

5.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加强动员与引导,及时督促各教师按时保质地完成评学任务。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应评清单

      2.“学习通”APP问卷填写操作指南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质量评估处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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