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教内90号)要求,质量评估处将于第11、12周组织开展本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
一、评学时间
11月17日—11月25日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所有教学班
三、评学教师
本学期所有教学班对应的教师(详见附件1)
四、评学方式
本次教师评学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各评学教师需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学习通”APP查收问卷、填写问卷并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五、评学要求
1.本次调查问卷由10道单选题和1道简答题构成,其中单选题分为三个维度、十个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一道题目。
2.本次评学以教学班为单位,如教师接收到多份问卷,请仔细辨别评价对象,并逐一填写问卷提交。
3.请教师根据教学班学生的实际表现选择最符合真实情况的选项,切勿全部选择相同选项。
4.凡因故无法按时参加本次评学的教师,请及时报备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缓测时间,由教学秘书统一整理名单后上报质量评估处。
5.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加强动员与引导,及时督促各教师按时保质地完成评学任务。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应评清单
2.“学习通”APP问卷填写操作指南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质量评估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