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质量评估处将于第14、15周组织开展本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活动。
一、评价时间
5月16日—5月24日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所有由行政班独立组成或合并组成的教学班,混合班级(如“22非工B1”)或临时班级不纳入评价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清单详见附件。
三、评学方式
本次教师评学活动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各评学教师需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学习通”APP的收件箱查收问卷、填写问卷并提交。
四、评学要求
1.本次评学以教师承担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如教师承担多个教学班教学任务,将收到多份问卷,请仔细辨别评价对象,并逐一填写、提交。
2.请教师秉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教学班学生的整体表现选择最符合真实情况的选项,认真填写问卷。
3.问卷提交后,如教师仍需修改填写内容,请及时报备各单位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质量评估处处理。
4.教师评学是学校对学风建设的一次检验,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评学活动,加强动员与引导,及时督促各教师按时保质地完成评学任务,凡因故无法按时参加本次评学的教师,请及时报备。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清单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质量评估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