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解学生对本学期课程开设与教学质量的满意情况,帮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与全体任课教师更全面地了解教情与学情,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质量评估处将于本学期第14周至第16周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活动。
一、评教时间
12月9日—12月22日。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专职教师与外聘教师。
三、参评人员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2级、2021级、2020级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教方式
本次学生评教活动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学生需登陆“学习通”APP,在“消息”菜单的“收件箱”中查收问卷、填写问卷并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五、评教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学期学生评教活动,明确本项工作由各年级学业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参评率达85%以上。
2.学业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先培训后评价,要向学生讲清楚评教目的是为了帮助教师了解自身的教学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教师发挥优势,改进不足,提高教学质量,学生不仅是评价者更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受益者。
3.加强学生思想的正确引导,要求学生按照公平、公正的评价原则,对每一门课程、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评价,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要正确对待平时管理要求严格的教师,不带任何个人情绪,实事求是做出评价。
4.要向学生讲清楚,本次评教数据采取无记名方式收集,评教细节与个人信息不对任课教师开放。填写问卷时,请提醒学生务必仔细核对评价对象的课程名称及对应教学班信息是否正确,全部选择相同选项的问卷将被视为无效数据。
5.当某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授课时,系统将会发放多份问卷,学生需要对该门课程的每一位主讲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如A课程有2名教师需评价,系统会发放2份相同的问卷,学生需分别对教师1、教师2进行评价。
6.由多位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清单,和该门课程对应需要评价的教师清单详见附件2。
7.关于本次活动如有任何不确定的情况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质量评估处。
质量评估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