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汽车职业院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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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汽车职业院校联盟建设方案(草案)

来源:联盟秘书处    编辑:黄绍金   时间:2017-04-0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的意见》(闽教职成〔2015〕54号)的要求,本着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院校汽车类专业内涵发展和提升办学水平的目的,现就建设泉州市汽车职业院校联盟提出如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遵循“区域统筹、政策引导、资源整合、抱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的引领作用,通过汽车类高、中职院校强强联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促进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区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在泉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以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为牵头单位,联合泉州市职教中心、泉州中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泉州通海集团、福建经贸学校、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泉州市海丝商贸职业技术学校(原泉州西海岸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泉州闽南工贸学校、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南安市工业学校、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等16个单位(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组建“泉州市汽车职业院校联盟”。本联盟将以统筹泉州市汽车职业教育为核心宗旨,努力推进汽车职教管理资源和办学资源的集约利用,推动联盟内各成员学校在专业布局与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课程体系开发、实训基地共享共建、办学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交流,促进“做专、做特、做优”,打造一批紧贴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区域特色的汽车类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力争到 2022年,将本联盟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联盟。

三、组建方式

以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为龙头,以汽车类专业为纽带,与泉州区域内开办有汽车类专业的各中职学校合作,通过协议形式,开展“校校”、“校校企”多种办学模式,形成“政校企联动、中高职衔接”的运行机制。联盟内的职业院校独立法人性质不变、办学层次不变、产权隶属关系不变。

四、主要任务

泉州市汽车职业院校联盟将着力打造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六大平台”,努力推动泉州市汽车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宣传交流平台。建立联盟内部交流机制,共享国家和本省关于汽车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二)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平台。以汽车职业院校联盟为平台,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一方面通过共建专业、共建教学团队、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教学资源等形式,共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实现中高职贯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另一方面成员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共同进行顶岗实习的管理,拓展共建共享实习与就业渠道。

(三)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联盟内各院教学资源共享,通过共建专业、教师互访、业务交流等机制创新,共同培育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共建与互相开放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互相开放图书馆;联合举办汽车专业技能竞赛。

(四)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平台。统一建立联盟内汽车专业教师培养目标,一方面,联盟内各院校互聘教师,共建跨校的教师教学团队,促进中、高职汽车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规模化,提高联盟内汽车专业教师教学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开放科研教改资源,建立跨校科研创新团队,联合申报、承接纵横向科研与社会服务项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与产学研活动,增强联盟内教师科研水平。

(五)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平台。通过推动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建设、推动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渠道拓展、推动职业教育社会服务项目开发、推动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服务,为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平台;不断加强联盟服务社会的功能开发与功能建设,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赋予和委托的具体工作项目,承担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努力提升本联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

(六)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汽车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通过提升联盟的品牌效应,加强与省内外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间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泉州职业教育发展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和管理

职业院校联盟实行理事会制。

1.理事会:

本联盟成员单位均为理事单位,由法人或主要领导人出任理事。理事大会,实行年会制,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决策本联盟发展与合作的重大事项。

2.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成。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为理事长单位,常设副理事长由其他常务理事轮值,轮值期1年。负责落实理事大会确定的全局性工作任务和协调全局性的合作事项。常务理事会不定期举行会议。

3.秘书处:

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设秘书长1名,由理事长单位的常务理事兼任。副秘书长若干名,由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的常务理事兼任,协调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处理督办各项具体事务。

4.汽车类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根据汽车类专业群的实际情况,成立由政府机构、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相关中职院校、相关协会和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汽车类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群的建设和实施。包括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方案与计划、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社会服务等。

(二)经费与政策支持

1.经费支持。争取从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和省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本联盟的建设,并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职业院校联盟建设。

2.政策支持。鼓励支持职业院校联盟在体制机制改革、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对需突破现有体制或制度规定的问题,市教育局协调给予专题研究解决的支持。

六、考核要求

联盟内各中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建设汽车职业院校联盟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本联盟的建设。各成员院校要按照本联盟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有效推进本联盟的工作,市教育局将联盟工作主要内容的完成情况纳入对职业院校办学业绩重点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