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定于2月26日至3月9日开展新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资源等)。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2.实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含实验原料与耗材、教学所需软件的安装情况等);顶岗实习学生在岗情况;
3. 教师文件准备情况(包含新学期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教案等)、教材到位情况;
4. 课程表安排及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具体要求:
1.自查要求
2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本单位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2月26日后,由教学单位领导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实地检查;
3月9日16:00前上报自查情况:填写《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汇总》《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表》(附件1、2),并将纸质档(签章)报送教务处廖贵强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qzitjwc@126.com)。
2.抽查要求
3月4日至9日期间,校督导团、教务处组织抽查。
3.听课要求
根据学院《听评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听评课工作,要求教学检查期间每位听课人员至少听课两次(听课对象和节次自定)。
三、其它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单位领导带队于学期第一周到学生上课的教室、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各教学单位应加强与教务处教学资源组、后勤处、信息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做好教学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各教学单位对在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保证全校教学秩序。对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教学事故,请及时将事故详情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各教学单位应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对于不及时上交教学档案材料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教学部门考核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