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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关于开展“试讲进课堂”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试讲进课堂”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更全面地观察、评价应聘者教学能力水平,招聘优质师资,现将专任教师面试安排做一些调整:1.面试地点由会议室调整为教室或实验室。2.由学院有针对性地选取讲授内容,尽量选择新教师入职后拟安排的课程作为主要内容,内容不局限理论教学,可增加实践环节。3.参加面试人员要求:学院主官(院长或书记)、专业负责人(或培养计划)、骨干教师、督导团、教务处、人事处等,不少于 20 个学生(可另外组织学生听课或让应聘者走进实际课堂,具体安排在试讲前由人事处和学院沟通决定)。4.增加学生听课评价环节。5.试讲结束后,学院需将学生评教意见,连同教师、领导等面试人员意见反馈至人事处。(按“应聘者简历-面试人员评议表-学生评教意见-录用审批表”顺序整理)6.相关表单可在人事处官网下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1.教师试讲学生评价问卷2.学生评教问卷二维码 人事处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