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5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5〕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凡从事高校教师工作者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具备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持有岗前培训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4、提供正式聘用合同书及晋江社保中心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含缴费明细)。(具体咨询人事处)
5、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申请人员本人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5月10日-18日,逾期系统将关闭,请申请人员注意报名时间。具体要求参阅文件(附件2,详见理工QQ群共享),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参加。
6、5月13日之前各部门将申请教师资格(秋季)名单报送人事处。
7、5月15日之前网上报名的老师务必将报名表发至人事处审核,报名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修改,如有填写错误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8、到指定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或180医院)体检。(附件3)。时间:5月19日-23日。
9、6月1日之前申请人员将应提交的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审核。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015年05月05日
泉理工[2015]30号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