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专业负责人任命及其
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探索,提高各专业教学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从专业骨干教师遴选产生一批专业负责人(详见附表1),并明确提出其岗位职责(详见附件2),请各专业负责人认真履行。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015年5月19日
泉理工院〔2015〕34号 关于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专业负责人任命及其岗位职责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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