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闽教科〔2017〕19号文通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 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7年 1月 1日 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 1972年 1月 1日 后出生);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4.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 在省内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2年 1月 1日 后出生);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4.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认真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每人5份)。
2、申请人认真填写《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每人5份)。
3、校内采取自由申报,择优推荐。(材料以发群共享)
4、各单位应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人事处吴燕红,电子版发送至15627202@qq,com。
附件:闽教科[2017]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doc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docx
附件4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5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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