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闽教办师【2017】17号文通知,做好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1.本辖区或学校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辖区或学校教师近3年无重大违反师德行为。
3.本辖区或学校近1年内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二、程序及要求
1.优秀工作案例,填写《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2.各地各校要严肃认真对待申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位候选案例的纸质村料于6月5日报人事处吴燕红,并提交电子版。
关于做好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