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师初(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附属单位:
接省教育厅职改领导小组闽教职改闽教职改〔2011〕1号的通知,2011年高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评聘工作已经开始,我院具有教师初级职务评审权,对申报中级以上职务可以推荐,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时间:3月2日-3月15日
1、学历和任职年限:
教师系列:
助教: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高校教师申报教师任职资格[助教(含)以上的职称],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教师,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教育管理系列:
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高校工作三年以上,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初级职务的职责;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三-六个月考察,可确定研究实习员;获硕士学位,可确定为研究实习员。
申报教育管理系列(研究实习员(含)以上的职称)须提供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
实验系列:
助理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聘任为助理实验师。
2、教学工作量和学年工作考核
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称职)以上。
二、申报个人需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详见附件2。
三、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评审
时间:3月23日
四、评审费用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初级职务:200元/人。
五、评审材料、评审结果呈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与备案
3月23日-3月28日。
附件1闽教职改〔2011〕1号: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doc
附件3:申报初级职称所需材料目录
申报初级职称材料目录
申报初级职称材料目录(教师系列) |
毕业证 学位证 |
原(复)件 |
各1份 |
教师资格证 岗前培训 |
原(复)件 |
各1份 |
考核表 |
20092010学年 |
|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
群共享 |
一式2份 |
教案 |
2009-2010学年 |
1份 |
申报初级职称材料目录(教育管理、实验员系列) |
毕业证 学位证 |
原(复)件 |
各1份 |
教育管理培训成绩单 |
原(复)件 |
各1份 |
考核表 |
2009-2010学年 |
|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
群共享 |
一式2份 |
工作总结(含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政治和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 |
2009-2010学年 |
1份 |
泉 州 理 工职业 学 院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