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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编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点击:[]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政策支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4日


《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政策支持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落实《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2021-2025年)》(晋委人才〔2021〕12号)中关于政策支 持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对同一项目每年仅可申报一次(刚需购 房房源申请除外);

(二)本细则按照“就高不重复,事前审核、事后奖”原 则,由涉及主管部门分别兑现措施;

(三)申报主体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完整真实、客观有效,绝 无虚报隐瞒,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政策兑现内容

(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1.适用对象:2021年11月16日起,新引进我市工作且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包括未曾申报过本市优秀人才 政策且流出晋江市满3年后又返晋就业创业不超过1年的全日 制博士、硕士,不含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动)。

2.补助标准:符合2021年11月16日起新引进的上述人才,

按照博士、硕士首年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

第二、三年再分别给予博士3万元、3万元和硕士2万元、1万 元的生活补贴。

符合2021年11月16日起新引进的上述人才,按本细则享受上述人才政策待遇;公布入选为第五层次以上(不含第五层 次)的,就高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晋江以外的人才政策按照有 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申报条件

首年需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 我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已满3个月及以上;第二、三年均须 常年在我市工作,满足在我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 9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博人才。

4.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

(2)承诺书(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后打印,须本人签字);

(3)相关凭证,包括: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学历须提供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学位须提供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教育 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 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 工作协议等;

(5)近期在职证明;

(6)首年须提供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 上的证明材料,第二、三年须提供当年度在我市社会保险费缴 纳证明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 申报程序

(1)首年一次性生活补贴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受理申请, 于季度末核发。具体步骤如下:

①申请。每季度初,用人单位由人才联络员登录聚才网,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②审核。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5-85633128)审核申报 材料,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核实申请人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

③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④审批。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批。

⑤补贴拨付。每季度末,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拟定兑现 意见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财政局下达资 金预算指标,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兑现并核拨至人才个人银行 账户。

(2)第二、三年生活补贴于次年初受理申请,于次年末核 发。具体步骤如下:

①申请。次年初,用人单位由人才联络员登录聚才网,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②审核。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5-85633128)审核申报 材料,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核实申请人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

③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④审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

⑤补贴拨付。次年末,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拟定兑现意 见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指标,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兑现并核拨至人才个人银行账 户。

6.相关事项

(1)上述人才在享受政策待遇期间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 作单位应在其离职7天内,登录聚才网办理离职登记;属本市 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的,新工作单位应在其入职7天内,登录 聚才网办理入职登记。

(2)上述人才不包括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 员,以及我市专项引进的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教育人才。

(二)一次性安家补助

3.高校博士待遇补贴

(1)适用对象:自2021年11月16日起,首次以各种方式 引进我市高校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

(2)补助标准:

A.对满足下列条件者,给予20万元补助:

①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②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导;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 一等奖前2位 完成人,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2 位完成人, 一等奖第1完成人;

④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3位完成人,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三等奖第1完成人;

⑤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

⑥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领军人才;

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特别荣誉奖、专 著类一、二、三等奖第1完成人;

⑧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省级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 划入选者、省级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省级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高校“领 军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

⑨国 A B级项目人选、省级A级项目人选。

B.对满足下列条件者,给予15万元补助:

①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②985或211院校毕业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③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 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 排名 (ARWU)、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 Symonds 发布的QS 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 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鉴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不 参与排名,根据学校综合实力可等同三大世界排名第101~200 名大学)前200名大学毕业的博士学位获得者;④取得教育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A+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获得 者

⑤具有博士学位的硕导。

C.对其他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学位获得者,给予10万元

(3)申报条件

①完成所有入职手续办理;②与晋江高校签订连续5年服 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4)申报程序

①申请。申请人填写《晋江市引进博士学位教育人才安家 补贴申请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②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上报市高教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0595-85002588)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将申请材料退 还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③审核。市高教发展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提出审核意见,报高教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 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审 核结果须报送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④公示。对符合兑现的对象进行集中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⑤补贴拨付。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拟定兑现意见向市政 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指标, 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兑现并核拨至人才个人银行账户。

(5)申报材料(一式2份)

①《晋江市引进博士学位教育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凭证,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具有博士学历证书一 并提供),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三)购房补贴

参照《晋江市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的 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执行。

(四)刚需购房房源提供

1.适用对象:经认定为晋江市第一至五层次优秀人才(含 集成电路产业第一至五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有效期内。

2.相关要求

(1)优秀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 下同)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六个 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2)有购房意向的优秀人才在房源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聚才网”进行报名,在购房申请日内被退回的,补件时间 截至第4个工作日(从系统开放申报第一天算起)下午17:30 前,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3)经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会同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 区建设筹备工作组联合发布公示,经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会同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 工作组联合发布认筹名单公告;

(4)选房顺序按照优秀人才层次,从第一层次至五层次依 次摇取(第一轮从第一层次人才里面摇取选房顺序号,第二轮 第二层次,以此类推),直至房源摇完即止,若有剩余房源直接 划入本项目非优秀人才刚需房源。摇取选房顺序号由市人社局 会同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联合组织实施, 市住建局协调开发商配合实施;

(5)选房通过晋江市“在线认筹系统”进行选房,选中房 源后又放弃的,申请人半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行政区域内新批 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含优秀人才购房及公证摇号 购房);

(6)补件时间结束后,申请人不可撤回申请。自进入审核 阶段至选房结果出来前,申请人不得申请其他优秀人才购房项 目;

(7)选中的房源不得转让、更名、增减名(夫妻除外),申 请人、选房人、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须完全一致;

(8)享受优秀人才刚需购房房源申请购置的商品住房,取 得不动产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9)申请购房的优秀人才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 若优秀人才伪造相关申请材料报名参与刚需购房的, 一经查实, 永久取消其报名参与优秀人才刚需购房资格。

3. 申报材料

登录聚才网(https://www.jucai.gov.cn/)—— 优秀人才 刚需购房——注册个人账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 料扫描件,由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联络人:苏先生,

0595-85621802)发布房源公告;市人社局(联系人:张女士, 0595-85633128)审核我市优秀人才申请信息,福建省集成电路 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人才科技组(联系人:蔡先生,

0595-82250007)审核我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申请信息;市 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经办人员:苏先生,联系电话:

0595-85621802)核实我市优秀人才住房备案情况,市自然资源 局档案局档案室(经办人员:许先生,联系电话:0595-68106913) 核实我市优秀人才住房办证情况。具体如下:

(1)优秀人才手持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

(2)优秀人才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4)优秀人才在职证明(登录聚才网下载模板);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登录聚才网下载模板)。

(五)子女就学

1.适用对象: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2.政策内容: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我 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幼儿园就读。

3. 申报程序

(1)申请。优秀人才登录聚才网操作;

(2)审核。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电话:0595-85688012; 初幼教科:0595-85682803)分别审核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并 根据每年度市政府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进行统 筹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4.申报材料

(1)优秀人才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或能 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

(2)优秀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任职证明;

(3)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本单位证明申 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职 务,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5)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承诺内容:本人承诺所 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 部责任)。

(七)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人才猎头服务费

1.适用对象:2021年11月16日起,依靠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的晋江高校、企业、行业协 会。

2.补助标准:市财政按核定金额即猎头经费的50%进行奖 补,最高10万元。

3.申报条件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用猎头服务引进硕士、博士 和博士后人才的高校、企业、行业协会;

(2)须引进至少1名硕士、博士或博士后人才;

(3)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猎头服务费 用支付完毕,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猎头服务合同完结。

4. 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填写《晋江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 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猎头服务费申请表》及相关申请 材料提交到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5-85698477);

(2)审核。由市人社局进行评定审核,审核结果报送晋江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对符合兑现的对象进 行集中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补贴拨付。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拟定兑现意见向市 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指 标,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兑现。

5. 申报材料( 2 )

(1)《晋江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引进硕士、博士和 博士后人才猎头服务费申请表》(附件4);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 合同或工作协议等复印件;

(4)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证等);

(5)用人单位与猎头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复印件和向猎头 机构支付猎头经费的发票复印件。

(十二)攻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费补贴

1.适用对象:自2021年11月16日起,我市医疗卫生单位 攻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2.补贴标准:市财政给予每人50%、最高3万元的学费补 贴。

3.申报条件

(1)须是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

(2)学成后回晋江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4.申报程序

(1)申请。在读博士研究生挂靠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攻 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表》及相关申 请材料提交给市卫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95-82022788),由市卫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材料初审后提交到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5-85698477);

(2)审核。由市人社局进行评定审核,审核结果报送晋江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对符合兑现的对象进 行集中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补贴拨付。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拟定兑现意见向市 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指 标,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兑现并核拨至人才个人银行账户。

5. 申报材料( 2 )

(1)《攻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表》 (附件6);

(2)在读博士研究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读博士研究生个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携带职称证、评审简表)、在读学位

(4)挂靠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读博士研究生与挂靠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 作协议复印件。

三、附

《中共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晋江市博士人 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意见》(晋委发〔2018〕6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晋江市博士人才助 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委人才 2019〕7号)同时废止。



附件2

晋江市引进博士学位教育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性别


出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或护照号码


入职 时间


籍贯


工作单位

及地址


工作合同 起止时间


现有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毕业学校

及专业


申请一次性安家补助

万元


最高荣誉 及获得时间










工作简历

(从大学起

填写)







主要业绩及 取得的荣誉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 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用人单位 意见



初审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主管部门

业务科室

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主管部门 意见







复核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备注:本表一式2份(主管部门、申请单位各1份)。



附件4

晋江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引进硕士、博士和 博士后人才猎头服务费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申请对象基本信息





高校

(企业、行业

协会)

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职务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人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奖励金额

猎头经费 万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单位属性


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及职务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人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高校(企业、行业协 )接收奖励金卡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卡号(账号)


联系手机





引进硕士、博士或博士后人才基本信息

引进硕士、博士或 博士后人才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证件类型及号码


引进方式


引进时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二、申报条件情况(满足条件请打勾,相关佐证材料请提供附件)

□自2021年11月16日起,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用猎头服务引进硕士、博 士和博士后人才的高校、企业、行业协会;

□须引进至少1名硕士、博士或博士后人才;

□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猎头服务费用支付完毕,且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履行猎头服务合同完结。

三、人才引进情况






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 功引进的真实性过程 简介(由推介方填写)

需说明推介原因、方式、情况和发挥的作用










推介方签章:





本单位(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 本单位(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个人签名):  





引进的硕士、博士或 博士后人才确认意见








引进方签章:





引进人才所在

用人单位核实意见








签章:

四、审核情况







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本表一式2份(市人社局、申请单位各1份)。





附件5

晋江市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单位:  时间: 月日

科室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聘任岗位

聘期

备注

名称

时间

名称

等级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政府 人社 部门 意见


注:1、本表一式四份,按高、中、初级顺序填写;时 间填写格式为6位数,如“200508”;

2、随附电子文本或传邮箱:82002885@163.com。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攻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毕业时间


全日制学历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读博士研究生 院校


在读博士研 究生专业


在读院校联系人


在读院校联 系方式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账号


开户行全称


所在单位职务



二、申报条件情况(满足条件请打勾,相关佐证材料请提供附件)

□须是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

□学成后回晋江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三、审核意见


申请人签字


签章:


所属医疗卫生单位 审核意见


签章:


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本表一式2份(市人社局、申请单位各1份)。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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