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晋高校: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的通知》(晋委人才〔2023〕1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政策过渡期操作办法的函》(晋委人才办函〔2023〕18号)及《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印发<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晋委人才〔2023〕13号)要求,启动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2022年度过渡期(8-12月)及2023年度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常年在我市工作,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需在人才认定有效期内)购房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三、申报流程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人才联络员登录聚才网网站(https://www.jucai.gov.cn/)-人才综合服务申报平台-购房补贴申报,按要求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3.经市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一次性付全款购买房产的,提供购房全款发票;按揭购买房产的,提供房贷借款合同。
4.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在岗情况证明(在职证明)。
5.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2.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见。
3.若有疑问,可咨询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人力开发部,联系方式:0595-85002588。
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