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干部学历更改要求
来源:晋江人社局
政府系统机关、事(企)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更改要求:
一、文件依据:《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03】)
二、报送材料:
1、经主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党校)核准的《晋江市干部职工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一式三份);该申报表须由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先到教育局人事科盖章,方可报送我局调配科。(教育局办理更改学历时间为每周二)
2、经干部主管部门核准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此表入学前由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左下方单位意见处盖章,报送人社局调配科盖章后自行保存,一式两份。办理更改学历时交原件一份)。
3、所有学籍档案材料。
4、网络教育或省外院校在我省办学的需提供省教育厅同意办学的复函等相关文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字、注明“与原件相符”、日期。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学历查询网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7.如需更改学位的,需要学位证书查询截图(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学位证书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查询,学位网查无的暂不予更改。
注:以上所有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邮箱地址:kltpk85677278@163.com(文件中心)
密 码:8567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