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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理工科〔2018〕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网站管理员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7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所以请申请结题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于9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含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各一式2份)报送到科研处,其中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的内容)、专利或者正式出版的专著等。电子档材料(含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扫描件)请以个人姓名+**年立项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343755198@qq.com 。请大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即2015年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所有项目结题必须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表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2019年起,省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文末所附文件,请自行到科研处网站(网址http://kyc.qzit.edu.cn/)或OA系统“校务公开-红头文件”下载。

 

附件:泉理工科〔2018〕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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