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下设教学建设中心、教学运行中心、实践教学中心三个科室。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学建设中心
1. 负责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单位管理及评优工作,遴选优秀案例推荐并组织做交流活动;配合组织开展专业论证等相关工作;
2. 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权申请工作,明确评估要求及各专业缺口,优化整合资源;
3. 负责教学评估工作,研究各类评估指标,分析与教学相关指标,对应提出质量保障建设要求,做好督促,形成各类分析报告;
4. 负责各类教学相关数据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包含高职数据平台、本科数据平台、省级季度数据、绩效数据平台等;
5. 负责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年鉴、其他省市级及以上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6. 协助开展教学建设中心负责各类会议工作(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等),做好会议记录并跟踪会议内容实施情况;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运行中心
1. 负责协助领导组织拟定(修订)教学运行中心管理工作涉及的各类制度文件;
2. 负责审核每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学任务,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3. 负责校历编制、课程表、教学进程表,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学年(期)所开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
4.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监控和教学服务工作,与各教学单位就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5. 负责专业教学计划内考试管理、试卷库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负责专科学生专升本考试、本科生考研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学籍工作过程监管和数据分析工作;
7.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学风督导和学业预警工作;
8. 负责开展校级教学公开课交流工作,组织教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教学中心人员培训及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9. 负责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预算;
10.协助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践教学中心
1. 负责协助领导组织拟定(修订)实践教学中心相关业务的管理文件、制度建设及管理 ,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等;
2. 负责统筹实践教学中心所有业务的开展,审核实践教学中心相关上报材料;
3. 负责协助校企合作项目洽谈,调研与评估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协议的制定工作;
4. 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常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校企合作论坛、座谈会等活动;二元制、订单班、校企课程共建等人才培养项目跟进;
5. 负责校内实践基地规范化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建设,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6. 负责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做好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7. 负责校内实验室建设、教学设备仪器、软件、耗材采购等工作;制定实验室管理、设备仪器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工作;
8. 负责实践教学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9. 负责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