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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分科室)

教务处下设教学建设中心、教学运行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四个科室。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学建设中心

1. 负责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单位管理及评优工作,遴选优秀案例推荐并组织做交流活动;配合组织开展专业论证等相关工作;

2. 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权申请工作,明确评估要求及各专业缺口,优化整合资源;

3. 负责教学评估工作,研究各类评估指标,分析与教学相关指标,对应提出质量保障建设要求,做好督促,形成各类分析报告;

4. 负责各类教学相关数据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包含高职数据平台、本科数据平台、省级季度数据、绩效数据平台等;

5. 负责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年鉴、其他省市级及以上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6. 协助开展教学建设中心负责各类会议工作(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等),做好会议记录并跟踪会议内容实施情况;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运行中心

1. 负责协助领导组织拟定(修订)教学运行中心管理工作涉及的各类制度文件;

2. 负责审核每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学任务,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3. 负责校历编制、课程表、教学进程表,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学年(期)所开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

4.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监控和教学服务工作,与各教学单位就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5. 负责专业教学计划内考试管理、试卷库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负责专科学生专升本考试、本科生考研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学籍工作过程监管和数据分析工作;

7.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学风督导和学业预警工作;

8. 负责开展校级教学公开课交流工作,组织教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教学中心人员培训及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9. 负责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预算;

10.协助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践教学中心

1. 负责协助领导组织拟定(修订)实践教学中心相关业务的管理文件、制度建设及管理 ,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等;

2. 负责统筹实践教学中心所有业务的开展,审核实践教学中心相关上报材料;

3. 负责协助校企合作项目洽谈,调研与评估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协议的制定工作;

4. 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常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校企合作论坛、座谈会等活动;二元制、订单班、校企课程共建等人才培养项目跟进;

5. 负责校内实践基地规范化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建设,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6. 负责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做好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7. 负责校内实验室建设、教学设备仪器、软件、耗材采购等工作;制定实验室管理、设备仪器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工作;

8. 负责实践教学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9. 负责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预算。

四、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开拓就业市场,引进用人单位开展宣讲会、协调各学院组织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举办大型企综合校园招聘会,协同学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参加各地人才市场举办校企合作对接洽谈会等;

2.负责制定落实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方案,开展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宣传、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编印毕业生推介手册,印制、发放、审核盖章毕业班学生就业推荐表,发放就业协议书;

4.负责整理毕业生档案并按时投递、退学档案整理与投递;

5.负责开展福建省年度选调生推荐选拔工作与学前教育优秀师范毕业生认定工作;

6.负责西部计划、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宣传与报名审核、大学生征兵优待政策、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及国家公务员考试宣传;

7.负责制定新一届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主题多样的就业指导专题讲座,强化价值引领;

8.负责制定年度毕业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与计划材料,调整年度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9.负责召开年度就业工作推进会议,评选表彰先进个人、集体和十佳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确保严格遵守“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启动福建省高效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周报;

10.负责报送毕业生就业登记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完成毕业生生源数据采集,并导入就业管理系统;

11.负责开展生涯人物访谈、职业素养、通用职业能力培养等第二课堂活动,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