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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关于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回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5-12-30 10:48:414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进展情况,加强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我校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回访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各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工作负责领导、学业辅导员、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二、回访对象及回访形式

1.此次实习回访中,学生方以调查问卷为主,企业方抽选一定比例的实习单位进行电话回访,抽选原则为:

抽选实习单位总数的8%,学校统一安排、自主实习单位分别不少于4%家,抽选需突出代表性,重点选取接收实习生人数较多、存在学生实习信息疑似造假情况的单位。

另外,学生提交问卷中第30题“推荐的实习单位”,超5人推荐的实习单位必须回访,企业回访名单可实时更新。

2.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基本信息可以从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内导出,导出方式:实习管理——实习中——实习生一览表。

三、电话回访形式

统一使用学校A104招生寻呼系统,寻呼系统可供多人同时使用。寻呼系统只可用于岗位实习电话回访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相关要求

四、电话回访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岗位实习电话回访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回访,不得安排在校生替代,并及时通知实习学生近期学校会有关于实习的电话回访,电话号码:0595-22500777,请勿认为是诈骗电话拉黑或拒接。

2.电话回访时,回访人员首先要表明身份,简明扼要表达回访目的。

3.材料提交时间

(1)2026年1月4日前督促全体26届实习生完成《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调查问卷》,问卷见附件1。

(2)结合问卷填写情况,于2026年1月5日-1月12日前完成电话回访工作,并做好回访记录(详见附件2)。

(3)1月15日前整理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电话回访一览表(详见附件3),并编制岗位实习分析报告,全面分析岗位实习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的特殊诉求、企业用人需求及对学生培养方面的建议等,分析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4)以上相关材料请按要求发送至邮箱oaa@qvtu.edu.cn。

附件:1.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调查问卷

2.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电话回访记录

3.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电话回访一览表(企业)

4.XXXX学院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回访分析报告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