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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关于2024-2025学年学习总成绩排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5 14:16:334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手册》第七章 奖学(鼓励篇)第(一)条 学习与技能中“学年班级学习总成绩排名奖”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学习总成绩排名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规定

(一)评选对象

本科生:2022级、2023级、2024级

专科生:2023级、2024级

专升本:2024级

(二)评选和奖励标准

自选“方案一”“方案二”之一执行。

1.方案一:一、二、三等奖各1名,达到40人班级三等奖2名,达到50人班级二等奖2名,达到60人班级三等奖3名。优秀奖按班级人数20%评选。

奖金:一等奖4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50元。

素质拓展分: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0分。

2.方案二:生均30元(素质分3分)划拨班级,班级自定奖励人数(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方案一)、金额等级。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应重视学习总成绩排名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各班自选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学业辅导员、班主任评审后填写《2024-2025学年学生学习奖方案汇总表》(附件1)和《2024-2025学年XX学院学生学习总成绩排名奖汇总表》(附件2),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纸质版经学院领导审核签章后,交至教务处刘明丽老师,电子版表格汇总后统一于11月17日前发至教务处邮箱oaa@qvtu.edu.cn。

2.学习总成绩排名奖以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准,查询方式:成绩常规管理-查询分析统计-班级成绩卡(不含公共选修课)。如有违规违纪、挂科、取消考试资格等均不参与。

三、其他要求

1.2024-2025学年如有学生申请“因私缓考”,考核合格,成绩绩点参照《关于成绩绩点核算的补充说明》核算。

2.附件2中的银行卡号应填写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附件:1.2024-2025学年XX学院学生学习奖方案汇总表

2.2024-2025学年XX学院学生学习总成绩排名奖汇总表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