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裁判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职技赛组办〔2018〕2号)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大赛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推荐流程
1.网络填报
请各单位组织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自行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选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单位选择“福建省教育厅”)--新增--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
(1)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
(2)注册: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
(3)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
在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 提交材料
在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提交后下载打印《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由秘书汇总于2018年1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许亿老师处。
3. 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1月11日前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