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理工团〔2014〕2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来源:校团委  日期:2014-04-18阅读:

 各系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今年起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进行了全面调整,由原来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更名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赛事内容拓展为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之星”评比、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和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专项大赛(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就业创业教育,适应社会大环境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培养和提升我校学子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同时遴选更好的创业团队(作品)参加省赛,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掘优质资源,科学组建团


队,积极动员在校生、创业校友等参加2014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时间截止到426日。各系申报名额如下:

 

系别

申报名额

车辆工程系

3

建筑设计系

5

数字传媒系

3

财经系

5

商贸系

3

2、校团委在组织进行校内选拔赛的基础上,综合遴选优秀团队和项目推荐参加省赛。

    3、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请连同电子版按时限要求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黄鸿,联系电话:13960322417                                                     

附件:商业计划书模板

 

共青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抄送:校领导                                        存档2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318日印发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福建省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科协、学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原有“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着力打造权威性高、影响面广、牵动力大的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以此为带动,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

三、主办单位

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详见附件),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由省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预赛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大赛内容

1.本届比赛将作为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省级选拔赛。为与全国比赛对接,2014年我省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八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和首届“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1)第八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承办高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参赛形式: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第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承办高校:福州大学

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在福建省境内实际投入创业6个月以上

参赛形式: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首届“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承办高校:福州大学

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参赛形式:以创办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具体通知将另行下发。

2.本届比赛将设立新媒体应用技术与创意专项竞赛:

承办高校:福建师范大学

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新媒体产品应用开发及创意策划为主要内容,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3月至4月)。各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于4月底前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按要求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每校选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5件,参加“创业之星”评选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5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2.复赛(5月)。省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3.决赛(6月)。省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相关单位优秀组织奖。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级共青团、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组织和学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系人:叶兆杰    

电话(传真):0591-87531410

地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

      团省委学校部(350001

      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