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下同)将于4月22日至2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01
考生须于4月15日至22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02
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03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身体健康监测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04
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根据《考试说明》规定,化学基础(农林生物医药类)科目,考生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其他科目,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算器。
05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06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07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大学英语科目除外)。
08
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09
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11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2
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并将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13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