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一善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坚定政治方向
1.加强理论武装:每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政治学习,深学细悟党章精髓,准确把握《条例》要求。
2.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妄议中央、搬弄是非,不发布和传播不实、不良信息。
3.强化身份意识:在学习和工作场所(特殊实训场所除外)自觉佩戴党徽,主动亮明身份,接受师生监督。
二、严守行为规范
4.恪守学业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模范遵守课堂纪律与考试纪律,坚守学术诚信,杜绝数据造假、论文抄袭等行为。
5.端正个人言行:举止文明,衣着端正,作风正派,保持言行雅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6.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得收受学生及他人的钱、卡、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7.厉行勤俭节约: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杜绝公款吃喝等行为。
三、发挥模范作用
8.践行一线规则:落实党员联系制度,主动结对帮扶一名困难学生、联系一间学生宿舍,深入同学,了解诉求,解决问题。
9.积极担当奉献: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亮身份、做表率。主动参与书院文化建设和社区服务,关心帮助身边师生。
10.配合双院协同:积极支持并参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挂联书院开展的各项理论教育、实践育人及科研活动,推动“课堂+书院”联动融合。
四、强化组织管理
11.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参加“三会一课”,高质量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支部大会发展党员等工作须严格遵循规范程序。
12.完善考核评价:学生党员每学年进行考核,从政治学习、行为规范、作用发挥、群众评议等方面综合评价。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说明: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一善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