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
简 报
第2期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5
年3月6日
省教育厅获评省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
近日,省政府通报表彰省教育厅为完成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先进单位,这是自2012年以来省教育厅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近几年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2012年至今,全省师生非正常死亡逐年下降,有效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学校安防能力和师生安防意识显著提升,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工作得到落实。近年来,省教育厅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两次召开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东山)和(霞浦)现场会,编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举办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师资培训班,开展“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等举措,有力推动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年12课时)落实;2014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荣获国务院安办通报表彰;从2012年起,省教育厅每年都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每年参赛人数均居全国之首,三年累计参赛师生及家长达2181万名,为此,教育部每年都专发《表扬信》表扬肯定。二是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取得实效。全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累计完成验收评定学校11089所,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完成验收评定学校10949所,“两项创建”评审达标率均突破99%。三是学校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全省学校安装视频监控10.1万个,设立监控平台1.5万个,安装防盗、防火等报警设施4万余个,7432所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四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效。三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共对14823所学校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隐患14万个,投入整改资金8000余万元。五是“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圆满完成。累计为全省学校更换非专用校车2363辆,购买国标专用校车1605辆,保障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出台
最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旨在进一步
加强各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
工作的领导,
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学校负责、师生参与、家长监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规定》明确,各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本行政区域(学校)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单位、部门(学校)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监管第一责任人。《规定》还对省委教育工委(厅党组)、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及20个职能处室的岗位安全职责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规定》要求,各级各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每年应深入基层学校开展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要
实行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包干制度,要求
各级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负责联系包干所辖市、县(区)的学校安全工作,
对所包干片区的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包片领导
每年必须到所包干的片区开展2次以上安全工作督查调研
。
《规定》提出,各级各学校
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及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将学校
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创建、考评内容,记入领导干部履职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提拔晋升挂钩
。要落实好干部考核、评优评先、各类综合性评估应事前征求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制度,完善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制度,
对认真履职、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学校管理混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责任追究。
省教育厅印发2015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最近,省教育厅印发了《2015年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红线意识、法治思维、依法治安,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强化安全教育与管理改革创新,
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和岗位责任考评体系建设,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应对突发事故(件)能力。
《要点》提出2015年全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
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综治安全工作实效性。
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做好第三轮省直平安单位创建考评工作,加强校园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体系建设, 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加强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推进省市县校综治安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加强信息报送、文件档案管理、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工作。二是强化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着力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编辑出版《公共安全教育读本》,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创建校园安全文化
。三是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持续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继续做好过渡期非专用校车的更换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登记和标牌办理流程,确保全省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专用及非专用校车标牌配备率达100%;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四是
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实现“四不两直”检查方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综治安全教育及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巡视制度和交叉检查机制。
五是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
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每位领导每年需到包干片区调研督查安全工作2次以上;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出台《2015年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建立并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省教育厅下达2015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最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分别向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和省(部)属高校、厅属学校下达《2015年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
年省(部)属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要求各级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
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
要
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
加
强校园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体系建设,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加强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加强信息报送、文件档案管理、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工作。要强化教育演练,
着力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创建校园安全文化。要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校车、饮食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要求省(部)属高校和厅属学校
要
全力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扎实开展“两项创建”工作
,加强师生安全
教育演练。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组织开展
应急疏散及反恐演练
,
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构建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
,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
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稳定责任。
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推动综治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切实加强安全稳定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
省教育厅通报2014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结果
今年1月,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初与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签订并下达的《2014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
《2014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省教育厅组织4个考评组,对
各设区市落实
2014
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
龙岩市、三明市、宁德市被评为先进单位,厦门市、莆田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评为良好单位,其余设区市为达标单位。
通报指出,全省2014年未发生校园及学校组织的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1%,校园内非正常死亡数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相比下降78%,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安,
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法治思维,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扎实抓好2015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教育厅举办全省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
应用操作培训班
近日,省教育厅在福州举办“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应用操作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全面提升我省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来自全省各市、县(区)和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的250余名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及信息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教育学会专任教师,通过现场上机操作的方式,就安全教育实验区项目建设、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功能应用、平台管理账号开通、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实施查阅活动数据等内容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将根据安全教育实验区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学校教师、班主任开展二级培训,并指导开通教师及学生账号,以进一步完善我省学校安全教育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全面建成安全教育实验区奠定良好基础。
〔简讯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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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省属高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
最近,省教育厅安办在召开省属高职、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学校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邮电学校、福建科技职业学校和省直机关屏西幼儿园校(园)长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会议就学校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简称“两项创建”)进行专题辅导。来自省属48所高职、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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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通报表彰中小学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先进单位。
2014
年4月至11月,漳州市道安办、市教育局联合习习网络举办了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全市共有1301所学校的60.8万多名中小学校师生及家长参赛,其中参赛学生23.6万人,参赛教师1.5万人,参赛家长35.8万人,社会关注近100万人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最近,市道安办、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报,表彰了6个先进单位和学校,5个县和100所学校为优秀组织奖,以及优秀校长奖、教师及家长参与奖、优秀班主任及管理奖各100名,获奖学生1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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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举办校园保安员专业技能大赛。
最近,海沧区教育局、海沧保安服务公司联合举办校园保安员专业技能大赛,
大赛历经3个小时,共设交通指挥手势、消防专业技能、体能测试和专业理论笔试四个科目。全区中小学校(园)长、保卫干部现场观摩,
来自38所学校的50名校园保安员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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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召开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现场会。
最近,同安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领导小组在阳翟小学召开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现场会,传达学习上级校园及周边综治会议、文件精神。交流区阳翟小学“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梧侣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5年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稳定法治建设,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探索创新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制体制,执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区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领导、各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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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召开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
最近,
邵武市教育局召开全市
民办幼儿园
2015
年
安全工作暨校车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就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注册登记年检,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保教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研究部署2015年民办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等工作。市教育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民办园园长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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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召开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
最近,思明区教育局联合区禁毒办召集辖区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召开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通报《2014年思明辖区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报告》,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学校立即整改。会议就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的依法购买、使用以及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会上,禁毒办民警及教育局负责人与参会人员展开互动,针对相关问题逐一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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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系列活动。
近日,
仓山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应急逃生演练、防拥挤踩踏等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一名学生及家长。新学期,该区还将全面启用学校安全教育网络云平台,通过信息化平台,让全区学校共享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寒暑假安全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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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安全防范技能和素养。
电话:0591-87091387、87824522(传真) 投稿邮箱:qingfeng@163.com
报:省政府副省长李红,教育部基础一司、思政司
省综治办、省安委办、省安监局。
发: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学校,有关新闻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2015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