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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营汽车学院实验室实验员责任区工作安排及负责区域调整公示

来源:中营汽车学院    作者:赖景湖     时间:2019-12-01    浏览次数:

随着学校升本成功,学校都在快速发展,同时也对各岗位和人事进行调整,经过调整由原来陈辉老师由学业辅导员调整到实验员岗位,罗伟老师定岗为实验员,根据学校人事岗位调整,我院对学院实验室实验员责任区工作和负责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公示如下:

如果对实验室实验员责任区工作安排及负责区域有任何异议,可与中营汽车学院实验中心联系

联系人:赖景湖   联系电话:15159512118   E-mail:laijinghu@qvtu.edu.cn

实验员

岗位

负责区域

赖景湖

1、教师(主)

2、实验室负责人(兼)

A401-A410

黄绍金

1、实验员(主)

2、学院宣传员(兼)

B412-B421

陈  辉

1、实验员

B408-B410

B401

B432

罗  伟

1、实验员

B402-B407

汽车工程中心

 

中营汽车学院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