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关于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一、课题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具体方向请参照附件。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
3. 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4. 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1. 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 申报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
五、研究期限
课题应于立项当年度11月底前完成结项。
六、成果要求
1. 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 成果摘要
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9日前报送申报课题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及《课题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申报书》要求寄送一式8份(2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电子版材料包括:pdf格式,《申报书》及单位盖章页扫描件、《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