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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馨书院学生组织任职党务考核分认证表

编辑:双馨书院   发布日期:2023-04-25    点击:

根据《双馨书院党总支部学生党务量化考核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书院的其他组织任职,一个任期内(一学年)可经认定加实践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 30 分;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正负责人加 20 分、副负责人加 15 分。需要加分的,提供《双馨书院学生组织任职党务考核分认证表》到书院李泽汶老师处登记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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