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实验室安全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 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及全院学生,规范实验室的安全事项。
3 职责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4 内容
4.1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搞好教学、科研的保证,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4.2 实验室安全的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指导教师予以协助。
4.3 为确保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搞好劳动保障措施。
4.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戏闹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5 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启动和停机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4.6 全天课程结束后要注意检查实验室电源(包括设备电源、电源总闸)、水源情况,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与后勤部门沟通采取相应的措施。
4.7 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准备齐全,并固定位置摆放,严禁借出或挪用。
4.8 配合学院保卫部门,没学期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周需进行两次巡检。
4.9 发现火灾、盗窃等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10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且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看,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期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