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级顶岗实习工作已顺利完成,为鼓励和表彰在顶岗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2016级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考核及评优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考核评价(100%)=学院自评分(40%)+教务处考核分(40%)+督导考核评分(20%)
二、考核参评范围及对象
组织2016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学院、实习辅导员、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组织工作者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和推荐;
2.实习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学院自行申报;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辅导员和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由所在学院、部门推荐;
3.评优比例:评优人数比例按八个学院人数核算。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总指导教师人数的10%;优秀实习辅导员的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一名;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一名。
4.评优材料:
(1)实习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评表、申报表、顶岗实习安排表、实习学生就业率及就业学生名单、实习巡查情况、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汇总表、对应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任务书、对应指导学生实习成绩单、教师指导记录、个人工作总结;
(3)优秀实习辅导员:推荐表、汇总表、顶岗实习安排表、巡查记录情况、个人工作总结;
(4)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推荐表、汇总表、个人工作总结。
5.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自评表(学院)属于必填,请各学院于8月2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邮箱:qzitjwc@126.com,纸质版交教务处黄健老师处。
6.各学院在8月9号前提交评优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邮箱:qzitjwc@126.com,纸质版交教务处黄健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自评表(学院)
2.顶岗实习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3.顶岗实习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4.顶岗实习优秀实习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5.顶岗实习优秀实习辅导员推荐表
6.顶岗实习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7.顶岗实习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推荐表
8.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