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动报名(1月18日前)
同一活动只能选择一个专题进行申报,有意向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可根据专题类别选择个人参与或自行组队参与(团队:限5-15人),参与个人实践的个人、团队负责人需登录学习通-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登记”进行报名,审批通过后即报名成功,未报名将无法参评奖项和认定素质分。
其中参与"返家乡""扬帆计划",需通过岗位报名成功,报名平台:"创青春""福建省学联"以及地市、县区市的团委公众号等,再完成“社会实践登记”。
(二)成果提交(2月20日前)
已完成报名的实践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点击“学习通-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总结”完成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包含:实践总结、图片(横屏高清)、视频(可选)及宣传报道链接等。
提交完成后,由对应指导老师、单位相关老师进行审批,并对上传的内容进行打分,打分情况将作为后续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