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育厅[2003]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04年高校学生使用优惠卡购买火车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司[2004]8号)的精神,教育部、铁道部为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半价火车票方法。优惠卡每学年可乘坐次数4次,使用4次以后可以通过优惠卡读写仪增输购买次数继续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购买对象:寒暑假往返家校能乘坐火车的2013级新生及老生,实行自愿原则;
2.工本费:每张7元;
3.各系统计好需购卡学生总数,收齐工本费,填写2013年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表(有购买者均需登记,发送电子档)(学工群下载),于2013年9月17日前交学工处,逾期不予办理;
4.已有优惠卡且未损坏的同学可以通过优惠卡读写仪增加乘坐次数,不用再购卡。统一写卡时间另行通知,学工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
泉州理工学院学工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