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制度》学生培养目标及育人目标,现就在全校本专科生中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三大守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五)校园文化成绩90分以上,素质拓展分年级排名15%,班级前5名。
(六)在校学习期间,在校初修课程总绩点专业排名15%(含15%),班级前5名;课程无重修记录,现有条件无不能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情形。
(七)早锻炼出勤率在90%以上。
(八)毕业生要合理定位个人目标,树立科学就业观,做好职业规划,积极就业,不存在较长时间的职业空窗期,评审时未落实毕业去向登记,不得参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优先参评优秀毕业生:
(一)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发明、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
(二)获得国家、省、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参加国家、省、市各类赛事获奖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为学校、学院、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或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六)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评选比例
按照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进行评选推荐
申请方式
学习通-奖惩与资助-优秀毕业生申报
评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即日起至6月2日
2.部门推荐和学院审核:6月3日-6月6日
3.学校评审组评审:6月7日-6月11日
4.公示:6月12日-6月18日
5.学校审批:6月20日
6.表彰:毕业典礼
评选程序
1.申报方式
(1)学生申报。
(2)部门推荐。
2.双院审核
由学院、书院召开联席会,评定后双院将拟定推荐建议名单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审定
学工处为主,教务处为辅负责对申报名单进行核查;召开评审委员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批准表彰。
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规范管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择优评选原则,坚持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三)按时提交评优材料。参评学生务必在6月2日前向辅导员提交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其中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通过学习通后台打印)。
(四)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初评名单;进行双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双院盖章、部门领导签名连同申报材料于6月6日前报送学工处。
(五)申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林清铌,联系电话:0595-8814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