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促进福建省教育扶贫事业发展,帮助广大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自立自强,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与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设立了“华安公益助学金”。该助学金由华安保险全额出资,无偿为已申请邮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福建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无偿提供学费、上学路费资助。三年来,“华安公益助学金”已资助了412名困难学子。
助学金申请须知
一、资助对象
1.申请的学生必须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研究生培养机构,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福建省生源,但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孤儿、残疾等学生,以及直系亲属罹患重病的学生优先;
4.因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5.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已放款。
二、资助标准
1.学费助学金
额度为1000元—5000元/每人,具体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用于资助学生部分学费、生活费。
2.路费助学金
额度为500元/每人,用于资助学生上大学的路费。
(学费助学金与路费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及评审
1.助学金申请(2023年8月9日至10月30日)
学生根据本人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华安公益助学金申请表》和《华安公益助学金汇总表》并发送至华安公益助学金项目组邮箱:2754286524@qq.com。
2.名单核定(2024年1月20日前)
华安公益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核定华安公益助学金受助名单。
3.助学金发放(2024年3月30日前)
资金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邮储银行卡上。
四、其他事项
1.学生需保证所有填写内容均属实,递交信息时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是否按照要求填写,若信息不真实或不按要求填写的视同放弃。递交材料时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在表格中。
2.华安公益助学金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受助学生名单(不公布学生隐私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拥有“华安公益助学金”项目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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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公益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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