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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科研诚信建设周活动方案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点击:[]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就学校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诚以立研,实以致用——筑牢职业教育科研生命线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7日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策学习研讨

1.学校层面,下发科研诚信文件汇编,各学组织教职工、在校生深入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学院)

(二)完善科研诚信制度

2.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校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学校层面制订科研成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科研过程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科研诚信行为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等制度。(责任单位:科研处

(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学校不定期在科研处官网通报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各学院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科研项目重复申报、论文撤稿、学位论文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对全体教职工、在校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科研诚信意识。(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4.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组织各学院全体教职工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申请、科研与学位论文写作、科研伦理等事项作出庄严承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并留档备查。(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四)严查不端行为

5.对撤稿论文进行“回头看”。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责任单位:科研处

(五)强化监督管理

6.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校院两级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

7.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在学校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科研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科研诚信建设活动由校学术委员会统一领导,具体任务由科研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

校院两级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保政策学习、完善制度、主题教育、严查不端行为、畅通举报渠道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同时,各部门根据师生科研情况和工作实际,策划开展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自选活动,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

科研处积极刊载上级和学校关于学风与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新闻,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科研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及时通报曝光学术不端案例,在全校形成科研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

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张慧敏

举报电话:0595-88140011

电子邮箱:oar@qv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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