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专利奖励通知
根据泉理工院〔2015〕8号“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专利管理办法”的中第六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已授予专利权的本校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校分别奖励发明专利的项目发明人1500元/项、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的项目发明人1000元/项;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发明专利,对于有在学校登记的个人专利,学校奖励项目发明人200元/项。
现请各部门于12月29日前将2017年获得专利授权老师的专利扫描件和“2017年获得国家专利汇总表”一并发送至科研处,发送的文件请以部门来命名。
附件:**部门2017年获得国家专利汇总表
科研处
2017获得国家专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