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及中华人民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校认真贯彻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力求进一步促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其中,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五)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等;
(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二、信息公开的渠道
学院通过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办学信息及相关数据统计。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本地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章程,并予公示: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3年
办学规模:在校统招生5300人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qzitedu
泉州校区:泉州市坪山路255号(客运中心站旁)
晋江新校区: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晋江高铁站旁)
校训:忠诚、勤奋、创新、奋献
育人方针:一技之长+综合素质
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为保障2013年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优秀新生奖励方案及各项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网上录取工作。学院还成立以主管招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14个省份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学生第二学年可在大类中灵活选择具体专业,强调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建筑设计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收费标准
学费:汽车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学年;其他专业7000元/学年(闽价费[2010]211号文批复)。
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闽价费[2009]333号文批复)。
书籍资料费等代办费用:新生报到时预收(以新生入学指南为准),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奖、助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24项)、职业技能奖(53项)、科技文化奖、三好学生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群体竞赛奖、个人毅力奖、马拉松奖等20余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为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学校设优秀新生奖,其中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享受全额奖学金,即三年学费全免,进校后可受聘为实训助理,优先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预录取的新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日,最终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或省招办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改进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文件精神,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化:一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二是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我校的体会是:
1、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公开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我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以及地方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多渠道多方式予以主动全面公开,透明度高,获得较好效果。
2、必须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对于校内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和网络的维护实行专人管理,明确职责,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3、必须加强管理、及时反馈
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校务信息,提高了校务信息的知晓率。
学校准备将信息公开的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做法,也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布,以便校内师生及校外社会人士的监督。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