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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理工学院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3-03-14   点击:

 

3 13 下午,泉州理工学院于 4 号楼 170 会议室隆重举行“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仪式”,校长代表学校分别与各系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标志泉州理工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正式实施。
签约仪式上,吴滨如副书记现场宣读了“泉州理工学院 2013 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学校与系部之间的责权利,表示该责任状的签订寓示着学校开始推行二级目标管理制度,在积极探索实施现代大学制度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也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赋予系、处更多的资源调控权和自主决策权,增强系、处活力、动力和自主管理的能力。
校长在签约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本年度学校工作项目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尝试,也是学校升本的必需。他强调,这是一次试行,从明年开始学校将会与各具体部门签约,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给予奖惩。他与参会的各中层干部分享了做好工作的十个步骤:按时参会、会间准确记录、明确任务、确定时限、安排部署、分工到人、检查督促、统计修改、加工整理和及时反馈,强调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要尽快进入状态,增强责任感,保证今年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会上,校长、于雷副校长和吴滨如副书记分别重申了升本工作的重要性,就升本工作作出部署,强调各系各部门要按时、按要求、保证质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